一九九九年七月十七日夜两点左右,宝坻公安局政保科刘某某(原政保科主任)、齐汝森、袁某等强行将大法弟子顾迎春绑架劫持到宝坻看守所非法关押迫害长达四十多天。在看守所内恶警不让顾迎春睡觉、吃饭,顾迎春老人受到非人的待遇和酷刑折磨。回家后宝坻公安局、卫生局的人多次登门骚扰、逼迫写所谓的不炼功保证、强抢私有财产,甚至敲击家里地砖如有回声都撬开查看。
二零零零年八月,他在公安局政保科恶撩起大法弟子陈淑芳衣服用两个电棍电她的乳头及全身,直到电的全身冒汗,散发着肉皮的糊臭味儿才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