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001385
中文姓名:
郭宏明
姓名拼音:
Guo Hongming
性别:
职务职称:
610人员
工作单位名称:
常德市610办公室
工作单位地址:
常德市“六一零”(区号:0736)
电话、传真:7786020
主任:万革新
近照:
家庭住址:
办公室电话:0736 7258428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法院:
副院长 王伟成 手机13907364263
审判长 陈朝阳 电话7713549
审判员 谢恋梅 书记员许成东
审判员 毛华灿 手机13974219562 宅电7715922 办电7517515
副局长 王华 手机1397566671

迫害事实:
(郭宏民) 常德市武陵区政法委书记。湖南省常德市迫害法轮功的惡人。(迫害時間、詳情待查。)

湖南常德市武陵区不法法院以“精神病”诽谤五十五岁的法轮功学员宋浙梓的辩护人高嘉秀,不准高嘉秀代理辩护,二零零四年八月二日宋浙梓被非法秘密开庭判刑四年。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八時,宋浙梓的辩护人高嘉秀打电话询问开庭日期后,骑车到法院,当来到五楼刑庭第一个办公室门口时,高嘉秀见到了毛庭长就在第一个办公室里面,办公室的沙发上坐着常德市武陵区“六一零”办公室的郭宏明和戴曦。

法院了解到高嘉秀炼法轮功,串通居委会,给高嘉秀及她家人施加压力,挑起其丈夫打她。后来,高嘉秀数次去法院询问开庭月日期,法院百般刁难她,并诽谤说:你有精神病你不能代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法院诬陷辩护人是精神病 湖南省宋浙梓被秘密判四年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9/5/83430.html
湖南常德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真实纪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7/30/3405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