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七年,李长忠在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国保大队任职。之前,李长忠在平原县恩城镇派出所上班。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大法后,李长忠紧跟迫害政策,卖力迫害法轮功学员。
李长忠在国保大队时,积极配合平原县公安局政保科张振义、李峰迫害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平原县公安局政保科张振义、李峰、李长忠在恩城镇派出所警察带领下,绑架了刘志勇夫妇并抄家。十二月二十八日,警察又抄了李竟海、李登贵和李令仙的家,把他们带到恩城镇派出所。李令仙在家人交了四千多元罚款被保释。刘志勇、李登贵、李竟海三人被关进了县看守所。李竟海、刘志勇绝食抗议非法关押。政保科的人打电话给家属要钱,李登贵的家人交了一千五百多元。
二零零六年一月六日、七日,李长忠伙同城关派出所所长王杰、其他两名警察,闯入莲花池村大法弟子小芳、张洪梅、张洪泉、王秀芹家,抢走大法书和资料,把他们绑架到国保大队,并勒索钱财。
在抄家时,李长忠一边抄家,一边大骂法轮大法师父、骂大法、骂人,还逼学员骂大法。在国保大队,副局长杨长林、610办公室的主任李峰、国保大队队长张振义、李长忠一边逼问学员资料来源,做所谓的口供,另一边恐吓家属交所谓的保释金。非法关了学员一天,直到家人交上二千元才放人,之后还不断的上门骚扰。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一日,张振义、李峰、李长忠绑架了十里铺镇东烟台村王姓老年女法轮功学员抄家,把她非法关押到看守所。张振义、李长忠索要了二千元现金,装入了个人腰包。又逼迫家人交了二千元所谓的保释金。
分管“六一零”的副局长任玉富,指使张振义、李峰、李长忠、秦杨、焦洪霞等多次绑架大法弟子,非法抄家、勒索,全县大法弟子很少有没被骚扰的。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李长忠、秦杨和一个姓陈的司机开车到法轮功学员李新霞家绑架她,李新霞不从,他们把人抬上警车。抢走了大法书、真相资料、MP3等,直接把李新霞送进看守所。后李新霞走脱。李新霞因为挂念家人,回来看看。结果又被张振义、李长忠、秦杨等警察绑架,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段时间后,二零零六年九月,李新霞被送至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李长忠和一个瘦男子、司机陈光绑架了大法弟子李宝林,当时李宝林所骑的一辆小羚羊电动车(2100元)被抢走,在国保大队又被搜身抢走真相币33元,李长忠随后又去他家抄家,抢走师父法像、录像机一台、录像带五盘、大录音机一台、中型录音机一台、小型五台、录音带64盘、步步高DVD影碟机一台、小型影碟机一台、《明慧周刊》等。
李长忠把李宝林送进看守所。李长忠、焦红霞三次让李宝林交三千元和写保证书,说就让他回家,他坚决不配合。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六、七日,平原县国保大队警察李长忠、张振义、李峰、祝立国、秦杨、焦红霞破坏了平原县多个讲真相救人的资料点,非法抄走电脑、打印机、刻录塔多台。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曹晓燕、宋光喜、张吉运、李树才(李树龙)、王金华、李培红等。
为了获得真相资料的来源,李长忠对潍坊法轮功学员李培红残酷迫害。寒冷的冬天,只让李培红穿一件单衣,光着脚站在桌子上,不让睡觉,不让吃饭等等,逼迫李培红说出机器来源。李长忠配合潍坊市公安局警察非法抄李培红的家,组织黑材料等,使李培红遭受了严重的迫害,并被非法劳教二年。同时,法轮功学员张吉运、宋光喜、李树才也被非法劳教3年,曹晓燕、王金华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德州市平原县国保大队的李长忠、祝立国闯入法轮功学员刘俊英家,不出示搜查证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和炼功音响。逼迫她十月二日到公安局国保大队,刘俊英拒绝。刘俊英家人因受警察威胁恐吓,违心地把她送到公安局国保大队。李长忠、祝立国、焦红霞对刘俊英进行非法审讯,最后勒索现金二千元才让她回家。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前后,平原县公安局“610”警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王秋菊,李长忠参与了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