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早晨七点半刘品彤在一监区六小队被犯人贺芳殴打。当时的狱警副科长曲小青(现任内勤)和六小队队长张路利用犯人贺芳(已出监)包夹刘品彤,劝刘品彤干活,没达到目的,贺芳就对刘品彤大打出手,地点在一监区旧厂房二楼更衣室。打了十多分钟,用凳子砸刘品彤,致使刘品彤头部起大包,头痛、头晕多日,到医院检查身体时,还不让说是被打的。
按照监狱规定,打人要受惩罚的,并且不能马上减刑,当时不能“报减”,可是一监区没对贺芳做任何处罚,仍然给贺芳减刑。后来贺芳在出监前告诉别人是曲小青指使她打刘品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