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腊月十三,当地派出所副所长苏文博,于精洋等四名恶警开车到吉林省通化法市大法弟子卜景花家,没出示任何手续和证件,不穿警服非法抄家,当时卜景花和七岁的女儿在家,不法警察把她家翻的一片狼藉,强行拿走了她家一个定期存摺大约是两万三千六百元,又到她家仓房里抢劫,看见花生米,偷偷装了满满两衣服兜。茶罐里给女儿买吃的零花钱,大约20-30元也被副所长苏文博偷走了。
卜景花被恶警劫持,当时她女儿被吓的哭了起来,恶警就骗她说,你妈妈一会我们就给送回来。当天下午把卜景花送到清河派出所,还有几名男法轮功学员、还有一位女法轮功学员,关押到第二天下午送到集安市看守所。
所长董本军和恶警王宝昌竟违背良心说,卜景花那个存摺是活动经费,没有任何法律程序,于精洋就非法把钱取出来了,这些恶警们给花了。
卜景花被非法劳教了一年零六个月,送到长春劳教所,在那里每天早起晚睡被奴役。
从劳教所回来时,卜景花去清河派出所找所长董本军要被抢劫的钱和存摺时,所长董本军说那钱不是我花的。
2002年12月16日,带领一行恶警到清河镇下岗村,将村民法轮功学员崔伟东绑架并抄家后,将崔伟东带到公安处酷刑折磨,把“法轮大法好”的红色印章印在崔伟东的脸上、头上,嘲笑、讽刺、谩骂。之后,将崔伟东非法判刑,送进吉林江北监狱严管大队继续迫害,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就这样被迫害失去了生命。
2002年12月14日,罗希珍正在家做被子,突然闯进六、七个清河镇警察,由清河镇派出所警察董本军带队,抄了罗希珍的家,抄走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并强行将罗希珍绑架,关押在清河镇派出所。在那里有一个外号叫大龙的警察抓住罗希珍的头发狠狠的往墙上撞,头上多处被撞出大包;拳打脚踢的同时,嘴里还不停地说:“看你再跑,再跑就打死你。”董本军与大龙等人把罗希珍往男大法弟子于志明身上推,侮辱他们,污言秽语不堪入耳。
2000年7月20日大法弟子罗希珍进京上访讲清大法真相,21日被当地派出所抓捕,由清河镇派出所警察刘志喜、金某某两名警察给罗希珍等几名大法弟子带了几十斤重的脚镣子。押回到集安市看守所。恶警董本军辱骂罗希珍和其他大法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