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迫害河南女大法弟子(姓名待查),迫害她的主要邪恶责任人包括王淑兰、武宏儒、周小红、王燕、张茵、张永萍、刘保兰、周××(警械科)、丁××(警械科)等,以及在恶警们指使下的警械科邪恶保安人员冯迎(吸毒犯)、张丽霞等亦共同迫害大法弟子。
2003年4月16日劳教委在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以所谓的“春雷行动”为名,于21日开始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强迫她们放弃信仰。所长武宏儒带领管理科科长郭红岩、恶警欧阳玉花、贾美丽、胡兆霞、张会、马兰、王淑兰,还有从所里边调的男女恶警们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
他们对法轮功学员使用车轮战术,不许睡觉,几个人轮番对法轮功学员诱骗、恐吓,诬蔑大法,诋毁师父,对于坚修大法不放弃“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恶警们动用各种酷刑进行迫害,上绳、穿约束衣。每一个法轮功学员被两个恶警和两个吸毒犯人承包,恶警利用犯人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
被迫害的学员,第一批5个人:张青、张秀华、刘玉君、胡瑞勤、杨爱勤,第二批赵荣花、王俊英、张小君、王开英、周桂珍,第三批奕静(音)、韩双芬、耿菊英、孙凤仙、常喜荣、张立、孙士梅(已被迫害致死)、韦桂荣、陈丽君、杨秀华等等。
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四队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惨无人道,二零零二年底,因偷盗公物被撤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