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玲玲一年底,法轮功学员姜淑娥遭公安不法人员绑架、劳教,莱西市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诽谤、侮辱大法与大法学员,破坏姜淑娥的婚姻,给姜淑娥造成事实上的伤害。
因为姜淑娥不放弃法轮大法,在王村劳教所承受着非人的迫害,二零零二年正月底,莱西人民法院法官王青云、夏广军和姜淑娥丈夫高荣国到王村劳教所对她进行新一轮的迫害与精神打击,逼迫离婚。王青云不讲职业道德,知法犯法。因姜淑娥不同意离婚,王青云先用哄骗的手段让她签署一份“不同意”离婚的所谓什么笔录,而后又用威逼的手段又让她签写一份“同意”离婚的所谓什么笔录,再后来连一点点与同意有关的证件都没看见,也更没签什么字了。法官王青云在审理该离婚一案中先唆使高荣国在诉状上写上:“因炼法轮功对家庭不管不问,就给离的快。”
法官王青云为了迫使姜淑娥离婚,歪曲事实,诽谤、侮辱大法与大法弟子,把民事纠纷也栽赃陷害到法轮功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