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上午,苏州工业园区法院非法庭审陈银汝。两位辩护律师为陈银汝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公诉人苏云姝构陷陈银汝在某地发放法轮功资料,苏云姝将录像“证据”当庭播放,结果,录像里只有两个骑电瓶车的男子背影。辩护律师称,我和陈银汝认识了有六、七年了,他的体态特征我非常熟悉,监控录像中出现的两个骑电动车经过的男子背影,根本不是陈银汝本人。陈银汝也当即指出,这两个人都不是自己,特征明显不一,骑的车子型号不一,根本就不是陈银汝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