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轮功学员王水成(又名王华梅)于二零一九年十月五日晚上被湛江市公安局霞山、赤坎两区数十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坡头区看守所。霞山区公安将王水成构陷至赤坎区检察院后,检察院曾经以本案证据不足,让公安补充证据,已将第一次送检退回。负责的相关警察:湛江市霞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易海明,警察 杨志建。
霞山公安据闻最近已经第二次送检构陷。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律师收到霞山区检察院发出的逮捕通知书(由霞山区检察院逮捕科科长朱科长签字)。
二零二零年六月二日下午在湛江市坡头区看守所内进行非法开庭。相关人:赤坎区检察院公诉科负责人余潇,赤坎区法院政工科副科长(负责本案法官)王俊恩。
二零二零年七月六日,湛江市坡头区看守所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家属办理退所手续。然而,湛江市赤坎区法院不但没有放人,而且是法院办案科把王水成非法转移到吴川市看守所。
七月七日,律师前往吴川市看守所会见王水成,这是自去年(二零一九年)十二月疫情以来,律师第一次见到王水成本人,并称是法官王俊恩致电律师过来的。但是,由于当天会见当事人时间太晚,没来得及跟法官王俊恩见面。
王水成家属多次致电法院,要求立即释放无辜的好人王水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