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40554
中文姓名:
孔令君
姓名拼音:
Kong Lingj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宣化检察院的工作人员。

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日蔡金川被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张家口市看守所,因绝食抗议迫害,9月6日八天后身体出现危险被取保候审释放。回来后多次被宣化检察院传唤,企图再次迫害,蔡金川被蔚县国保大队强制去宣化检察院,宣化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是孔令君、周健。检察院让蔡金川在认罪认罚书上签字,说被公安没收的小葫芦、剪纸之类的是法轮功宣传品,是“犯罪的证据”。蔡金川说:我是炼功人,物品也是我的,但我并没有罪。

两会期间,广灵县公安局国保队四个便衣去法轮功学员郭元荣的家乡寻找。企图再次迫害,因为他们把案子已推到大同市云岗区法院。几乎同时他的妻子蔡金川也被河北蔚县国保大队长张成富带人去以前的住所寻找企图再次绑架。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号宣化区检察院孔令君打电话给蔡金川的女儿,要蔡金川的儿子和她的电话。她女儿也联系不上哥哥和母亲,因蔡金川和郭元荣已流离失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6/23/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08094.html#2062223740-11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6/5/河北蔚县郭元荣、蔡金川夫妇被迫流离失所-40729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