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140566
中文姓名:
李凤英
姓名拼音:
Li Fengy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张家口地区运输公司经理。

1999年10月25日,法轮功学员方秀珍进京证实大法,被场绑架到前门派出所,后由张家口驻京办事处人员劫回驻京办,当晚由方秀珍单位(张家口地区运输公司)经理李凤英(女)和单位保卫科人员连夜劫回,第二天早上转五一路派出所非法拘禁。当天下午,由五一路派出所所长邓建民等人将方秀珍劫持到张家口市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后放回。之后,方秀珍到单位上班,经理李凤英说因你旷工十五天而被除名。从此方秀珍被剥夺工作权利并停发工资,彻底截断生活来源。后来,张家口地区运输总公司办公室主任(后任总公司董事长)吴冠川当面和她说当初是他把方秀珍除名的。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5/30/张家口市桥东分局五一路派出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40656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