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4月20日马玲出狱回家后,5月起,云南省社保局每月只发放马玲被停发养老金时最后一个月养老金金额的一半。马玲女士2019年12月向五华区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省社保局的违法行为。12月3日法院立案后,从当月12月开始,云南省社保局彻底停发了马玲的养老金。
马玲起诉云南省社保局非法剥夺养老金一案,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定于2020年7月8日上午9点30分在官渡区法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审判长:朱蓉,书记员:于晶。法院的传票打印日期是2020年5月21日。马玲接到传票是6月24日,法官朱蓉说之所以没有联系她,是因为被告社保局的答辩状和证据一直没有提供。
官渡区法院5月26日就将传票发给了被告云南省社保局和第三人云南大学。社保局的律师也在当天就向法官朱蓉递交了逾期提交证据的申请,借口是之前的资料已经归档,无法立即调阅,需要时间。马玲6月22日亲自打电话给法官朱蓉询问开庭时间以及被告的证据目录是否提交,法官回答说开庭时间已定,但是被告的答辩和证据一直没有提供,她也一直在催促,被告社保说马玲的案子太复杂,并说云南大学和云南省社保局将在第二天6月23日专门就此开个会。
6月23日下午,法官朱蓉打电话给马玲,说她的起诉状要修改,诉状中不能提养老金,不是养老金,被告社保说了,判刑以后的叫“工资待遇”,刑满回家以后的叫“生活补贴”,不能提养老金。
6月23日朱蓉在电话中还说被告社保局之所以迟迟交不出答辩和证据目录,是因为马玲的起诉状中有多个(被告的)行政行为,他们无法答辩,让马玲撤诉,从新去立案,每个行政行为立一个案子。
马玲当时就在电话中对法官说撤诉是绝对不撤诉,瘟疫当前,天有不测风云,而且这个案子的过程经历的太多了,马上要开庭,我们不可能撤诉。朱蓉说那么就要修改起诉状,只能保留对一个行政行为的起诉。
6月24日,马玲及家属到了官渡区法院见到了朱蓉,朱蓉还做了笔录,说明当日原告到法院,她告知要修改起诉状内容,并要求原告在三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好的诉状递交给她。同时将开庭传票给了马玲。她的意见仍是只能选“一个”行政行为诉,其它的行政行为从新去立案,如果不修改诉状的话,就审理不了,一个起诉状只能诉一个行政行为。而她直到当时连自己也说不清楚到底这个案子社保局有几个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