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金台区法院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六日非法对陕西省宝鸡市四名法轮功学员王玉玲、张红霞、张君、代会莲开庭,六月十六日下判决书,审判长柳妍;审判员王芳霞、华国强,法官助理刘沛宏;书记员武宣。王玉玲被非法判刑一年七个月;张红霞、张君、代会莲均被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四人都被勒索罚款4000元。现在,四人已回家。张君、代会莲已被解除“取保候审”。
四位法轮功学员是在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八日在渭滨区新华巷线务局家属院代会莲家中学法时被绑架抄家的。
宝鸡市金台区法院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九日对法轮功学员李敏舫、王菊香、高小娓、陈德芳四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庭审,并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九日送达非法判决书:李敏舫被冤判五年,并非法罚款5000元;王菊香被冤判四年,并非法罚款4000元;高小娓被冤判四年,并非法罚款4000元;陈德芳被冤判三年,并非法罚款3000元。
参与本次非法判刑的迫害人员名单:
审判长:韩宏哲
陪审员:王芳霞 华国强
法官助理:李龙飞
书记员:滑夏沈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