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31日上午九点左右,丰沟镇派出所所长闵才春、恶警王守民、杨大伟从小车上跳下,窜到大法弟子王新春面前,他正在回家的路上爬行。恶警王守民从王新春上衣兜翻出手写的大法真相资料后,就对王新春拳打脚踢,恶警杨大伟又翻王新春的右裤兜,将王新春仅有的184元买粮的钱和一块表抢去,又被恶警杨大伟的毒打与辱骂,王新春致残双脚再次被踹得渗出鲜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