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06
编号:
E000141577
中文姓名:
胡耀国
姓名拼音:
Hu Yaogu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克一河林业公安局办案人员

二零零零年,孟祥玲带着给元凶江泽民和时任总理的上访信进京上访,中途被截了回来。克一河林业公安局绑架孟祥玲到克一河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因拒绝放弃修炼、拒绝写保证书,孟祥玲又被非法拘留十五天,总计三十天。家被抄,罚款五百元。当时公安局长是高志国,政法委是罗志伟,办案人员是胡耀国。

一个月后,孟祥玲被释放回家,公安机关仍不放过,让孟祥玲丈夫和单位派两个人(郑国华、周艳红),监视居住,派出所警察宋远景在车站长期监视。孟祥玲外出,他们就跟着,剥夺孟祥玲的人身自由。

一次晚上十一点多钟,索图汗派出所所长樊代元和宋远景,还有克一河公安局一个人翻墙闯入孟祥玲家,把孟祥玲绑架到派出所,非法审讯。局长高志国亲自非法审讯,还有政法委书记罗志伟、办案人胡耀国、宋某某(女的)轮班审讯,气焰非常嚣张,给孟祥玲精神和心理造成的压力很大。第二天四点多,才放孟祥玲回家,还在孟祥玲家房前房后蹲坑监视。

此后,孟祥玲又被非法劳教三年,办案人是胡耀国和宋某某(女),主管迫害法轮功的是罗志伟。派出所的两个人去葫芦岛接孟祥玲的车票和打车钱全让孟祥玲丈夫拿,总共花了七千多。那时,孟祥玲内退工资只有一百七十八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14/内蒙古鄂伦春旗法轮功学员孟祥玲遭中共迫害的事实-40877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