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41623
中文姓名:
李明康
姓名拼音:
Li Mingk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副书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电话15108396618。
迫害事实:
金泉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二零二零五月一日来临之际,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街道高家小区,在小区一楼,组织了一场「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诬蔑法轮功的宣传,在疫情还未消除的情况下,成都市金牛区金泉街道高家小区干部带头,找了小区网格员、物业负责人、居民代表参加。宣传画册和小区干部现场宣讲,诬蔑法轮功。在此事中,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的有:李明康。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6/23/四川省成都市官员诬蔑法轮功-40808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