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3
编号:
E000141694
中文姓名:
方予安
姓名拼音:
Fang Yuan
性别:
职务职称:
主任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镇海电厂新上任的保卫科长。

2009年,镇海电厂新上任的保卫科长方予安,半夜三更打电话骚扰陈月霞,并利用职权亲自到陈月霞上班场所来挑衅、造谣、诽谤、打人,并经常叫嚣你去告好了,镇海电厂总经理胡松如无理拒绝与陈月霞沟通说:“你没资格同我说话。”陈月霞被逼无奈,在2009年9月23日至25日,请假后到宁波市政府信访办、宁波市公安局信访办及浙江能源集团公司反映情况。

2009年12月11日,陈月霞再次到杭州,去浙能集团公司去找楼晶、徐小丰,他们仍是推托,不肯到镇海电厂来解决问题。第二天陈月霞在杭州与老百姓聊天,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公安分局周剑锋和九莲新村派出所叶敏与镇海公安和镇海电厂联系后,将她行政拘留十天,并且将行政拘留单寄给了镇海电厂保卫科长方予安。应该通知家属的行政拘留单却没有寄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13/浙江宁波法轮功学员陈月霞遭受的迫害-40859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