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96
编号:
E000141700
中文姓名:
叶敏
姓名拼音:
Ye Mi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杭州市九莲新村派出所警察。

镇海电厂为阻止陈月霞去上告,不许她请假,请假就被旷工,只能利用年休假。陈月霞于2009年12月11日,再次到杭州,去浙能集团公司去找楼晶、徐小丰,他们仍是推托,不肯到镇海电厂来解决问题。第二天陈月霞在杭州与老百姓聊天,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公安分局周剑锋和九莲新村派出所叶敏与镇海公安和镇海电厂联系后,将她行政拘留十天,并且将行政拘留单寄给了镇海电厂保卫科长方予安。应该通知家属的行政拘留单却没有寄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13/浙江宁波法轮功学员陈月霞遭受的迫害-40859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