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晨七点三十分,李卫华在单位正常上班,大孤山经济区公安局孤山派出所一名赵姓便衣警察驱车到学校将李卫华和学校的郑校长一起拉到大孤山经济区公安局。一下车,二人就被赵姓警察带进一间戒备森严的审讯室里,警察令李卫华坐在带有手铐和脚镣的那种铁圈椅子里,强迫李卫华坐在带有刑具手铐和脚镣的那种铁圈椅子里,李卫华没有配合。八点半左右,李卫华第二次被送回审讯室,副局长潘宝昌亲自对她非法审讯。潘再次强迫李卫华坐在带有刑具手铐和脚镣的那种铁圈椅子里,李卫华没有配合。
刑讯逼供未成,潘宝昌手指着李卫华大声喊叫:“你不配当老师”,等等诸多人身攻击的话。在潘宝昌的指使下警察又上学校把李卫华个人手机拿来非法查看。同时又要李卫华进家的门钥匙,欲非法抄家。遭李卫华拒绝后,警察威胁说;不给钥匙就找开门锁匠把门撬开。李卫华被迫告诉房门钥匙在学校的存放地点。十一点,警察宋维刚拿着搜查证给李看,那上面有潘宝昌、赵云锋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