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宋传增任平邑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二零一四年一月,任平邑县副县级干部,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二零一六年七月,任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任临沂市公安局正科级侦查员;二零一九年八月,宋传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