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下午两点多,安国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陈艳青带四、五个人,到法轮功学员郝淑敏家。还没等叫开门,其中一警察就跳墙而入,打开门,放人进了院子。
这伙国保警察没出示任何证件,就在郝淑敏屋里乱翻,抢劫她的财物,非法抄走电视机、DVD、法轮功师父法像等,并将郝淑敏戴上背铐,拖走,塞入车牌号为D2876的黑色轿车中,劫持到公安局国保大队。陈艳青还让郝淑敏骂师父,郝淑敏拒绝,期间,有叫吴飞的人还侮辱郝淑敏,最后,强行让郝淑敏在写好的笔录上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