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七月中旬的一天,法轮功学员韩俊毅(八十岁)在家门缝里捡到一份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的起诉书复印件——五检一部刑诉[2020]226号,检察官是魏伟、检察官助理张玥琳,两人指控八十岁的韩俊毅“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起诉书日期是二零二零年七月九日。
对于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私自闯入家中抢夺个人财产的行为,以及韩俊毅去派出所询问家中被抢反而被警察图谋关押,而检察院默许公安的违法行为对老太太起诉,韩俊毅也向全国最高法、最高检以及云南省高院、高检等部门逐级递交了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