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九月,任临汾市公安局副局长、常务副局长,二零零八年四月,任运城市公安局局长、市长助理。在其任职期间,迫害法轮功不遗余力,非法抓捕、抄家、关押、毁书等都与他有关。
二零一零年九月三十日段波在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后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