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下午4点左右,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居民委人员5-6人,敲开法轮功学员刘海康(男,67岁)家门,把刘海康及妻子孙春环固定在沙发上,不让动,翻箱倒柜的抄家行动,搜走了所有法轮大法书籍,并把单本师父国外讲法及单张经文额外罗列,视为法轮功宣传材料。同时搜走的还有笔记本电脑,音频播放器,mp5电子书,硬盘,手机,优盘等。实施绑架犯罪的人员已确定的有北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炜伟。
五点多钟,刘海康被绑架带走。家属问绑架理由,他们说七月二十二日在公安系统人员车上发现法轮功宣传资料,循着监控录像排查很多小区,找到刘海康近一个月的行动轨迹。
据悉,八月一日上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到一起串通一气,实施联合犯罪,说疫情期间,疫情督办下令说驻北安期间,所有案件必须上报。要给刘海康非法判刑,并且给家属下发了刑拘证。八月一日下午,刘海康被送到黑河非法关押。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北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文杰参与了对法轮功学员朱晓玲的绑架和非法讯问。其他参与对朱晓玲迫害的有国保队长王伟炜、警察于洋,庆华派出所副所长葛志刚和警察姜军等人。
在派出所,对朱晓玲非法搜身、搜包,抢去她家门钥匙,王炜伟带人到朱家打开房门非法入室,对朱晓玲家在没有任何家人的情况下非法搜查(实际是抄家),抢去法轮功书籍若干本、电脑一台、手机一部和其它私人物品。王文杰对朱晓玲非法讯问后,对她非法行政拘留十天,把朱晓玲劫持到五大连池市拘留所非法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