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法院将于二零二零年九月八日非法开庭审理梁山马营乡法轮功学员陈秋香,参与迫害人员有检察院董玉彦和梁山国保大队长张建伟、法院:郭长征。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不顾陈秋香身体原因(因身体原因办理了两次取保候审),执行非法判刑1年,罚金3000元。参与迫害的主要人员:检察院马宏辉(开庭前改换的),法院郭长征(主审),所谓的证人:山东梁山马营乡派出所协警江海蛟、张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