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2
编号:
E000014384
中文姓名:
魏崇文
姓名拼音:
Wei Chongwe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金川区人民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金川区人民法院 :
院长 0935-8213016(办)副院长8212937(办)8212551(办)
近照:
家庭住址:
职务职称:研究室主任
工作单位名称:金昌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金昌市市新华路80号 邮政编码:737100


金川区法院副院长:魏崇文,参与多起非法判刑;8212551

迫害事实:
金川区法院副院长。

原任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审判长,现任金昌市法院审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日),任金昌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八日)。多次作为审判长,审判法轮功学员。

魏崇文曾作为审判长参与多起对大法弟子的非法判刑。给大法弟子无论是个人还是家庭,都带来了巨大的痛苦。

每到恶党法院开庭非法审判大法弟子时,他们根本不敢公开开庭,只有偷偷摸摸在金昌看守所内设立秘密法庭,不讲任何司法程序,强制性非法、无理给大法弟子判重刑。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秦德悟、张永龙、安占峰、郭红非法判刑的迫害──担任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审判长(金川区法院【2002】金刑初字第106号)。
二零零三年九月四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郝俊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的迫害──担任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审判长。
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六日,参与对法轮功学员单思源、李桂英、马志刚、崇金霞非法判刑的迫害──担任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审判长(金川区法院【2003】金刑初字第某某号)。
二零零五年三月,参与对法轮功学员高吉银、王玉红非法判刑的迫害──担任金昌市金川区法院审判长(金川区法院【2005】金刑初字第某某号)。


几年来,被金川区伪法院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有16人:

郭红 2002年12月中旬被非法判刑11年
李桂英 2003年12月中旬被非法判刑13年
单思源 2003年12月中旬被非法判刑13年
崇金霞 2003年12月中旬被非法判刑11年
付桂琴 2004年12被金川区伪法院非法判刑5年
李德香 2004年8月被非法秘密判刑5年
赵凤莲 2004年8月被非法秘密判刑4年已被兰州监狱迫害致死
郝俊 2003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半
安占峰 2002年12月中旬被非法判刑10年
张永龙 2002年12月中旬被非法判刑9年
秦德武 2002年12月中旬被非法判刑12年
马志刚 2003年12月中旬被非法判刑12年
吴开礼 判刑情况不详
高吉银 5年
朱兰秀 4年
王玉红 3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3/12/甘肃金昌中级法院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图)-402329.html
甘肃金昌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检察院、法院人员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16/甘肃金昌市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检察院、法院人员-271016.html
甘肃金昌市金川区恶党法院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19/12117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