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73
编号:
E000001445
中文姓名:
邱朝华
姓名拼音:
Qiu Chaohua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黄埔洗脑班(黄埔法制学校)(黄埔红山洗脑班)
工作单位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红山 邮编:510700
电话:82190331
近照:
家庭住址:
邱朝华13672669667 、13168351240
迫害事实:
广州市黄埔红山洗脑班打手队长。重庆市郊人,63年生。

邱朝华是直接迫害大法弟子的首恶,他一天到晚想办法迫害大法弟子,对每个大法弟子的迫害都带头动手,他身为男性,迫害起女大法弟子来也毫无羞耻之感,随意殴打,对年纪几乎可以做他母亲的大法弟子也毫不放过。暴徒队长邱朝华对王友成唯命是从,做甚么事情都要请示王友成。

邱朝华经常讲的一句话是:「我还有很多办法来折磨你们,把你们打死就横着抬出去,你们能怎么样?」邱朝华还经常叫嚣:「像你们这样的人,就是让你们死」;「死了算自杀」;「今天晚上就把你灭了」、「把你活埋在水里」等等,而且任何时候他都不会忘记用恶语伤害和羞辱法轮功弟子。有一次谭少维被折磨了一整夜,第二天在排队时晕倒在地,当时其它学员想上前将她扶起,邱朝华马上怒视着学员们叫道:「看甚么看,有甚么好看的,不就是晕倒了嘛,死了就死了,死了拖出去一把火烧了算自杀!」

2001年,学员占家彬,林建平,龙志华,周劲松在隔壁一起背法,丘朝华带着打手们冲进去,又是毒打又是罚站,不让睡觉。

张孟业生前揭露他在所谓“法制教育学校”里所受的残酷迫害说:
“在广州市黄埔区的所谓‘法制教育学校’里,我绝食抗议对我们夫妻的绑架,以及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被所谓的‘帮教队’(实质是打手队)的暴徒们紧紧的捆绑在椅子上动弹不得,再强行灌盐辣椒水,还要受耍猴似的百般羞辱。施暴者有:打手队长邱朝华(男,重庆市郊人,63年生)、副队长詹永龙(男,潮汕口音,近30岁)、一个广西人(男,约40余岁)、副校长余若兰(女)也在场。其余就记不清了。”

“此后在黄埔法制学校里便开始了暗无天日的恐怖生活。从五月底起把拘禁我的单间房封闭起来,几乎不让睡觉,每天晚上十点半后仅给躺2、3小时,并故意把灯开得通亮(灯开关在房外,由打手们控制着),强光耀眼,刺得人头晕目眩,无法入睡休息。在这里我被拘禁了七个半月,一直在独身房里度过。不仅度日如年,而且只要我讲真话,坚持法轮功“真善忍”信仰,便会受到反复的迫害和折磨。”

“每天下半夜,暴徒们便凶神恶煞似的来折磨我。轻则侮辱人格,邱朝华几次用他的口水抹在我的脸上,黏糊从我头上拔下来的头发,做胡须以羞辱我,妄图摧残我的意志;同时罚长时间的蹲站(包括各种姿式),还把肮脏的垃圾斗倒盖在我的头上;重则拳打脚踢,我被打得遍体鳞伤。有几回,打手王建宾(男,约30岁,河南人)抓着我的头发把我提起来(离地),狠狠的往下摔,一次一次的把我摔得几乎站不起来;尤其当蹲站的时间长了,腿上的肌肉绷得紧紧而近乎僵硬的时候,邱朝华或其他暴徒重重的踢过来,我的腿痛得就象断了似的,伤得更厉害。两条腿也因此好长时间蹲不下来洗澡,臀部和腿部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两个月还消失不了。暴徒们用拳指或4分粗的自来水铁管狠刺我的胸部,受伤两个月后还隐隐作痛,深呼吸时尤觉得痛。还有暴徒用4分粗的自来水铁管横扫我的头部,邱朝华用硬木制的烟斗重敲我的头部,我的头被打得到处是肿包,睡觉时用枕头都有困难。有两次打破了我的头,不断流血,他们担心伤口打大了,白天易被人发现,才停手没有继续打下去,而且当时就强迫我把衣服上的血迹洗掉。

“2002年5月下旬连续4天,在零点后天亮前,暴徒们轮番使用上述种种手段对我进行野蛮、残酷的迫害,但都没有使我屈服。邱朝华、王建宾和另外两个暴徒把我的手绑在背后和脚捆绑得紧紧的,倒提起来,整个身体倒挂着,把头按在厕所茅坑里强行灌水(用拖地板的拖布堵住茅坑下水口,再放满水),直到我拼命挣扎,才把我的头拉起来吸几口气,再按下去强行灌水,这样残忍的一次一次反复,把我折磨得死去活来。每当我窒息得拼命挣扎时,肢体欲裂,五脏俱崩,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痛苦和恐怖足可想见矣!

“在往后的日子里,只要我表示继续坚持法轮功信仰,甚至稍不顺他们的意,就用上述种种手段折磨我。其它方式姑且不论,直到11月份还强行灌水迫害我5次,其中第一次倒提着灌(如前述),后来3次把我按倒在地,再把头按在厕所茅坑里强行灌水,并用脚重重的踩在我的胸背上,我的肩膀也因此磨出两个大大的伤疤,一年后尚未完全消失。最后一次是把头按在桶里强行灌水,灌得肚子胀胀的,尿憋得厉害,要求方便,邱朝华和另一个打手(平远人,男,20岁许),就凶狠狠的威胁不准拉,否则强迫喝回去,真是毫无人性。”

2002年3月7日,十多个警察、街道的、居委的、“610”的人强行把大法弟子何霭儿劫持到黄埔戒毒所去继续迫害,当时何霭儿丈夫跟他们论理,说人都快死啦才放回来,现在还未复原,又要被你们抓去,到底你们还有没有人性呀,那些人说是上头下达的命令,指定一定要何霭儿去的,走不了抬都要抬去。就这样何霭儿被绑架到黄埔戒毒所。一进戒毒所同样是恐吓,那个丘朝华说:“不写保证谁也别想出去,谁跟共产党斗不会有好结果,我们有的是办法、这里是法律管不着的,不信你就以身试法,看你硬还是我们的办法厉害,不写保证就一直关在这里或送去劳教等等”。在黄埔戒毒所也是同样强迫看诽谤、污蔑法轮大法及师父的录像,看天安门自焚的录像,看那些文痞科痞写写的诽谤、诬蔑大法的文章,然后写认识。不合要求的要重写,不许睡觉。每天晚上深夜12点就开始“开工”(毒打不配合的学员,打完以后还不准露出伤痕、不准出声,否则会引来更厉害的毒打。)半夜,听到的惨叫声,令人更心寒,听了真是毛骨悚然,精神上都受到惨重的折磨。一个人一个房间,每个房间都有摄像头二十四小时监控。洗澡、洗手间全在摄像头范围之内,全是开放式的没有任何遮挡。任何隐私都曝光了。除看录像时能在那些陪教的人监视下走出房间外,其余一律不得出房间半步,用大铁链锁着门。也见不到任何人。完全与外面隔绝了,根本不把人当人看。整天使人的精神都处于极度紧张、恐惧当中。

邱朝华时常对法轮功学员范美霞说:我还有很多办法对付你们,我会让你掉肉的(想舒服没门)。他多次拿着烟斗使劲地往范美霞头上乱敲,还时常拿着一支钢条在范美霞身上抽打。

以下为范美霞自诉遭黄埔洗脑班迫害部份:

2002年11月的中、下旬的一天晚上,打手队长邱朝华非要我在纸上写谩骂师父的话,我不服从并告诉他我决不会这样做的。邱朝华恼羞成怒,说“今晚非得把你消灭不可”。于是邱朝华指使几个暴徒将我按在一张有扶手的椅子上,将我的双手、双脚各捆绑在椅子两边的扶手和椅子下前面的两个支脚上,再用一条脏毛巾把我的嘴塞住(怕我发出惨叫声)。随后几个暴徒拿竹签插入我脚趾甲和皮肉中,竹签在里面搅动 [见图2]。拿开塞在我嘴里的脏毛巾,把一大把辣椒干强行塞进我的嘴里。暴徒们还无耻的说:你又上层次啦。他们把我凶残折腾一番后,暴徒们手中的竹签从我的指甲皮肉中取出后,队长邱朝华看到我脚趾甲里留下淤血痕迹,怕留下他们犯罪的罪证,竟猛然将穿着硬底皮鞋的脚狠毒地踩压在我的脚趾甲上,致使我左脚拇指指甲整块脱落。

经过这次酷刑折磨后,他们看还是“转化”不了我。在王友成的指使下,暴徒们又一次疯狂地对我迫害。2002年12月3日晚上,打手队长邱朝华威胁我说,现在你转不转化,写不写三书不管你了,只要你能写一份公开检讨书,在会上对其他法轮功学员说你自己以前弘扬法轮功是错误的言行就可以了,要不然你以后就更不会有好过的了。邱朝华看我不配合,就与几个暴徒狠毒地对我拳打脚踢一番,又象以往一样把我推按在厕所盆旁的地上。暴徒们往往是用拖把将厕所盆内的通道塞住后,再在厕所盆内盛满水。恶人们看我被毒打和灌水后倒在地上还是不肯写“公开检讨书”,邱朝华指使暴徒黄秋菊(女)继续在我身上猛力乱踩乱踏毒打后还未罢休。邱朝华拿来一把大铁钳,叫暴徒黄秋菊拿铁钳子钳住我一撮头发往前跑。这样我的头发被一撮撮地钳掉了不少。[见图3]

邱朝华在旁看我还是没有半点屈服他们的意向,就气急败坏地说:把你活埋在水里。几个暴徒走过来又再次将我推按在厕所盆旁的地上,抓着我的头发,把我的头压入厕所盆内灌水。我因在水里不能呼气而再次窒息昏迷。

2002年5月18日后,大法弟子张孟业绝食抗议对他们夫妻的绑架,以及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被所谓的“帮教队”(实质是打手队)的暴徒们紧紧的捆绑在椅子上动弹不得,再强行灌盐辣椒水,还要受耍猴似的百般羞辱。施暴者有他。他几次用的口水抹在张孟业的脸上,黏糊从张孟业头上拔下来的头发,做胡须以羞辱张孟业,妄图摧残张孟业的意志;同时罚长时间的蹲站(低头喷气式或其他姿势的蹲、站),还把肮脏的垃圾斗倒盖在张孟业的头上;重则拳打脚踢,张孟业被打得遍体鳞伤。有几回,打手把张孟业摔得几乎站不起来;他或其它暴徒重重的踢过来,张孟业的腿痛得就像断了似的,伤得更厉害。他用硬木制的烟斗重敲张孟业的头部,张孟业的头被打得到处是肿包,睡觉时枕头部都有困难。

2002年5月下旬连续4天,在零点后天亮前,邱朝华、王建宾和另外两个暴徒把张孟业的手绑在背后和脚捆绑得紧紧的,倒提起来,整个身体倒挂着,把头按在厕所茅坑里强行灌水(用拖地板的拖布堵住茅坑下水口,再放满水),直到张孟业拚命挣扎,才把张孟业的头拉起来吸几口气,再按下去强行灌水,这样残忍的一次一次反覆,把张孟业折磨得死去活来。每当张孟业窒息得拚命挣扎时,肢体欲裂,五脏俱崩,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痛苦和恐怖足可想见矣!直到11月份还强行灌水迫害张孟业5次,最后一次是把头按在桶里强行灌水,灌得肚子胀胀的,尿憋得厉害,要求方便,他和另一个打手就凶狠狠的威胁不准拉,否则强迫喝回去。张孟业因为“反弹”拒绝“转化”,他一再恫吓、威胁,把张孟业送广州芳村精神病院,或给张孟业打毒针、吸毒,或送戒毒所女宿舍灌尿、灌屎,或送禁闭室。

在这个迫害大法弟子的“法制学校”,除了司法部门、公安部门、610办,街道抽调的一些人员外,还豢养了12个外地区的无业流氓做打手,其中男女各6人,这个打手队长叫丘朝华(男),还有一个女打手叫王燕。这个学校的校长姓郭(男),还有一个姓余(女)的校长。

2002年7月中旬恶人就强迫广州谭少维写离婚体会,强迫二十多人揭批她,半夜三更还强迫她把他们写的东西看一篇,而参与迫害她离婚的由广州开发区(现改罗岗区)“综治办”的张中锦(音),610,开发区法院院长赖新华(后在罗岗区人大任职)。法官关欣,书记员陈妙燕等,还有洗脑班的恶人丘朝华、詹永龙(音)、姓王的“教授”恶人、姓谭的恶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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