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5月26日,大法弟子张运婵被县610软禁。第二天县公安局一科的李万锦、张永新对她进行了审讯,并让她写“保证”,她未写。同时他们连夜到北京她的住处搜了个遍,结果他们连一个纸片也没有搜到。5天后,张运婵被送到了县新办的小刁鄂洗脑班,在那里被非法关押了5个多月,绝食抗议两次。
在“转化班”里的法轮功学员刘俊。梁志斌用木板子打他的腰部。云州司法员(不知叫什么)用脚踢刘俊腰部。下午又调来刑警队的人,李万锦审问刘俊,梁志斌(洗脑班主任)用脚把刘俊踹倒,让他跪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