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14497
中文姓名:
王华丰
姓名拼音:
Wang Huafe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朝阳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民主大街645号,邮编130012
电话:0431-88521362、86002777
副局长:曲海龙 13604430777
[国保大队]
佟景涛15904404830
[法制大队]
赵净希15904404566、刘彦杰15904404380、李洪伟15504307792
赵晓毅15904404324、盛学武13756944575、齐跃18343093059
李永成15904404686、闫立新15904404496、张铁男15904419854
王志超18626641593、陈立功15904404449、于勇15904404486
刘继光15904404711
[预审科]
姜岩龙15904404492、徐庆伟17643132668、徐明15904404537
刘晨15904404533、白占省15904419836、庞立辉15904404531
樊秋林15904404530、孙冰15904404563、李光15904404538
冯雷15904404379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朝阳区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

2001年八月中旬左右的一天下午,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王华丰、警员李斌、教育局职教办匡义星科长来到胡慧秋家,以谈话为名要强行带走她。胡慧秋坚决不从,王华丰扬言:“走也得走,不走也得走,我就不信带不走你。”这时胡慧秋突然感觉恶心并呕吐,全身突然抽搐,失去知觉,苏醒后再次发作,待其丈夫回来后,他们才离去。没过几天,匡义星科长又带领分局科长王华丰等人来到胡慧秋家,但被拒之门外,邪恶阴谋没得逞。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省教育系统部份单位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4/120111.html
2001年9月9日大陆综合消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9/9/16280.html#chinanews0909-5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