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4年,张海民被绑架到葫芦岛市连山区派出所。在派出所因不妥协,遭到一不法警察的拳打脚踢并被按倒在地。不法警察不顾当时张海民身体的异常状况,未送医院检查,直接把他送进了葫芦岛市看守所。警察带张海民去医院检查透视,发现了他身体的异常,却不放人。从医院回到看守所时,保安大队大队长刘立军狠狠踢了张海民一脚。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派出所所长让张海民在劳教书上签字,遭张海民拒绝后,他们仍将他送到了葫芦岛劳教所。
到劳教所的第三天,因张海民给科长杨某某讲真相,他打了张海民一个凶狠的耳光。又过了半个月,狱方发现张海民身体实在不行,再次做检查,检查结果是“乙肝大三阳”。一星期后“保外就医”从省厅批回。恶警刘国华要求张海民准备5000元钱作为所谓“押金”才能放人,遭张海民拒绝。刘国华又追问怎么跟家里联系,张海民说没法联系。刘国华连问6遍“你死了谁给你收尸?”“保外”批回的第三天,狱方仍没有放人的意思,于是张海民绝食抗议。绝食的第三天,狱方害怕出人命,才将张海民70多岁的老母亲和13岁的儿子找去,让他们做担保人将张海民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