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在南京市玄武区法院锁金村法庭被非法开庭,现年六十八岁的程兰女士没请到维权律师,自己做无罪辩护。整个现场只有主审法官方田(女)、二位陪审员、一位书记员; 二位公诉人:陈丽芳(女) 、刘松茂和二位法警。旁听席上只有程兰女士的三位亲属。开庭是全程录音、录像的。
上午九点三十分开庭,法官问程兰有无回避的事。程兰说:请共产党员回避。理由:因共产党员是无神论者,审查信仰人有失公证。请陈丽芳、刘松茂两位公诉人回避;又因我控告二位公诉人。法官和陪审员现场合议后,不予支持。
公诉人宣读公诉书,指控「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程兰反驳幷质问公诉人:请解释甚么是邪教、有哪些行为表现?公诉人没有正面回答,而提问被告人散发真相小册子的事。程兰说:请公诉人把真相小册子拿出来看一看,不妨给大家读一读,里面的内容是否是邪教的内容?公诉人没有回答。
最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被告人回家等通知。并让程兰女士把「最后陈述」交给书记员入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