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秀兰女士,二零二零年三月七日被鲅鱼圈区国保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二零年八月四日被营口市站前区法院非法庭审,后被法官赵丹枉判三年半。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八日上午九点半左右,柳全春、史庆秀夫妇遭营口市站前区法院非法庭审,两位律师出庭为他们进行无罪辩护。
出庭法官为营口市站前区法院的赵丹,公诉人为营口市站前区检察院的赵礼令,他们都有善良的一面,但是在邪党的政策胁迫下,已多次对大法学员做了非法庭审和判刑。
第二天,法官赵丹就匆匆下了判决:分别冤判柳全春和史庆秀三年零六个月,分别非法处罚金一万元,并没收所有扣押的物品。但是法官赵丹违反程序,没有通知两位当事人的律师和家属。之后,律师多次询问,赵丹都谎称判决没有下来。直到十一月下旬,营口市中级法院介入后,家属追问赵丹,赵丹才说判决已经下来了,并还在撒谎说才下来不久。而且她还和家属说不要再找她了,她已经不管这个案子了。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营口市站前区法院将给盖州市法轮功学员孙桂华非法开庭,主审法官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