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14日至8月16日,恶警韩国庆受政法委副书记赵振海、公安局长蔡逢滨、副局长陈宏恩、国保大队队长叶泽新的指使在大法弟子张显斌家里对张显斌监视居住(24小时)。在没有向张显斌出示任何监视居住的法律文书下,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法。
2005年1月31日,恶警韩国庆、朗华,国保大队长叶泽新、城关派出所副所长邓仕林、警员黄勇、王满等七人,在白河县610主任赵振海、公安局局长蔡逢滨的指使下,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文书下,将大法弟子张显斌强制从家中带走,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法。
2005年10月9日,白河检察院公诉人方冬梅出示证据。在2000年7月21日,这张拘留证上竟然有恶警韩国庆的签名,韩国庆是2000年12月才调入国保大队的,怎么会有韩国庆呢?这张拘留证上还写着张显斌拒绝签字,这就是晏开和、洪启军办的所谓的铁案,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