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蒋星华,二零一九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一月任咸宁市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二零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五月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法委书记;二零二零年五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市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市党校校长,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二零二一年五月至今任湖北省乡村振兴局党组副书记兼局长、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
湖北省咸宁市政法委及610就这样“超期羁押”过法轮功学员陶席珍、向德斌、张为卿、王会元、汪云霞、洪海华等等。目前向德斌仍然被非法超期羁押在看守所里。“超期羁押”的责任人前任政法委书记吴晖、现任政法委书记蒋星华、市公安局局长刘红洲、市610主任涂斌副主任姚雄、咸安区610主任程胜利、市国保支队长邹誉、温泉分局前任国保大队长刘宁、咸安区前任国保大队长樊忠、咸安区现任国保大队长殷俊,还有充当傀儡的咸安区检察院检察长蒋志强、咸安区法院前任院长徐红兵和现任院长张忠波、咸宁市检察院前任检察长罗继洲和现任检察长罗堂庆、咸宁市法院前任院长刘太平和现任院长倪贵武等人员却仍然逍遥法外。
二零一九年一月,蒋星华任咸宁市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过去专门指挥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归属政法委管辖,也就是说,从二零一九年开始至今,咸宁市迫害法轮功的最高指挥者就是蒋星华。知情人士记录并举报湖北省咸宁市政法委书记蒋星华迫害法轮功的罪恶。
二零一九年二月至今,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有黄秋珍、向德斌、张为卿、丁晓兰,还有刘海泉在被非法起诉中,面临被非法判刑。张忠波、陈先明、蒋星华、程朝阳、肖天树、卢卫军将共同为此负法律责任。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三日湖北省委省政府批准了《咸宁市机构改革方案》后实施,咸宁市不再设立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承担;也不再设立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市委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承担。也就是说,在蒋星华任政法委书记期间,他就是咸宁市迫害法轮功的最高指挥者,咸宁市法轮功学员在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的所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蒋星华负有直接的主要责任。
以下列举蒋星华的主要犯罪实例:
◆被迫害致死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王邦基,男,七十一岁,原是通山县物资局正式职工。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时,王邦基去邮局邮寄依法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状》,被四街东城派出所绑架,当天晚上,王邦基被劫持到县公安局非法关押,并非法抄家。二零一六年元月被通山县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监狱迫害。快到期满时,二零一八年八月,狱方紧急通知王邦基的侄子王某(因王邦基没有至亲亲人),将被迫害得命悬一线的王邦基接回家中,当时王邦基容貌变形,全身不能动弹,口喘粗气,奄奄一息。二零一九年九月初,病情恶化含冤离世。
◇熊淡月,女,六十三岁,通城县水厂职工。二零一五年她与姜四华一起结伴外出讲真相救人,被人诬告,被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里,熊淡月被残酷折磨,导致瘫痪。看守所怕担责任,就放回家。熊淡月回家后,一直在痛苦中煎熬。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黄历二零一八年腊月二十六日)含冤离世。
◇黎凤保,女,六十岁,通城县石南镇五斗村四组农民。一九九七年四月份开始学法轮功。她的女儿在广东省珠海市做生意,二零一七年她去珠海市照看外孙。
二零一七年九月五日晚十点多,黎凤保在自己的女儿家中,突然闯入十几个不明身份的,未出示任何证件,直冲到每间房拍照搜查,翻箱倒柜,抢走两本大法书和相关资料。这是依据通城县政法委610提供的个人信息得知黎凤保的情况的,黎凤保的死亡,咸宁市政法委“610”、通城县政法委610是有责任的。这伙人见黎凤保在床上睡觉,两个警察进去,把她叫起来,要她拿衣服跟她们到派出所去,她不配合。在十多个警察的围攻下,老人突然满身大汗淋漓,呕吐,头痛等不适症状。很快衣服湿透了,警察叫她换衣,想绑架走。在换衣服时,发现她的左边肢体不听使唤,她的女儿急忙打电话叫120急救。经检查发现,脑血管破裂,突发脑溢血,需要门诊治疗、观察。警察轮流看守着观察了一个晚上,转入住院部住院治疗。十六日复检结果是同样的,出血没停止,医院决定做开颅手术。手术八个小时后才出来。黎凤保一直昏迷不醒,医院告病危。即使成这样,警察仍然轮流看管,不准家属靠近重症病房。家属索要治疗费,涉事派出所拒赔。当时陪送医院的两个警察,一个姓夏,一个姓陈,他们交待医院叫他们救人,药费派出所出。十七日,警察又去了,说话一样,后来说话变样了,意思这是上级安排干的,他们派出所不能出药费。
二零一九年二月四日(二零一八年腊月大年三十),昏迷一年多的黎风保不幸离世。家人要说法,不同意火化,无奈只好把遗体放入冰柜里储存,一直到今。珠海市一直在极力掩盖这件事,家人一直四处奔走,想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汪嘉悟,男,二十一岁,温泉区人。曾在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随修炼大法的父母到过湖北省省政府、北京依法上访证实法,八个月时曾随父母被绑架非法关押到北京昌平收容站,曾随母亲姜亚伽失踪多年,没有上学就能很流利的通读所有的大法书。二零一六年不幸出现精神异常。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七日早晨外出不归,二十八日早晨发现夭折在路旁,天降阵雨在哭泣。
◇高志,男,五十三岁,原咸宁市粮校体育老师。曾被非法劳教、非法关押,多次被骚扰,被非法抄家,身心严重创伤。二零二零年三月,颈部出现严重溃烂,当时是中共病毒武汉肺炎高发期,到医院被拒绝治疗,不幸去世。
◆被非法庭审、判刑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张日华,男,七十六岁,崇阳县人。一九九八年上半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曾被多次非法关押,被敲诈勒索几万元。二零一九年八月中旬,张日华被县公安局绑架。二零二零年,被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张日华现在湖北沙洋监狱遭受迫害。
◇洪海华,男,六十四岁,通城县沙堆镇九井街人,一九九九年元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洪海华在自己家中被绑架、被非法抄家,随即被非法关押到通城县看守所。这一年里,洪海华遭三次非法庭审,在法庭上他都是做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二零一九年底,洪海华被劫持到崇阳县看守所实行异地非法关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洪海华第四次被非法庭审,被非法判刑七年。洪海华不服,依法上诉。那时已被违法超期羁押三十二个多月。
◇汪信清,男,七十岁,原咸宁市通城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医生,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二日,汪信清在自己家中被通城县国保警察绑架,说是多年前的“取保候审”现在要结案。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汪信清在看守所被“保外就医”回家。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汪信清被通城县法院非法庭审。二零二零年被非法判刑三年,他不服,依法上诉。
◇黄秋珍,女,六十四岁,原咸宁市卷烟厂退休职工,居住在温泉建材大院内,一九九六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二零一八年三月四日下午,黄秋珍在温泉区沃尔玛商场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救人时,遭人恶告,被几个人绑架到岔路口派出所。在派出所,黄秋珍不停的给警察讲真相,当天走脱。她离家在外几天后回家,有人发现黄秋珍回家了,就向派出所告密。三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多,岔路口派出所原指导员陈迪坚(已遭恶报被判刑三年)指使一伙人强行撬门,绑架了黄秋珍,并非法入室抢劫了大法书籍、电脑、手机等物品。当时黄秋珍一人独住。黄秋珍被咸安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黄秋珍不服,依法上诉,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黄秋珍被强行送往武汉女子监狱。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黄秋珍的儿子带着妻子和幼小的儿子前往武汉女子监狱探望母亲黄秋珍,遭到武汉女子监狱拒绝,说黄秋珍没达标,就是没有所谓“转化”,说黄秋珍正在住院。
◆被绑架、非法关押的部分实例(案例中均为当时年龄):
◇龚景枝,女,七十多岁,第四地质大队家属。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上午,八个老太太在龚景枝家中学法。泉塘社区郑主任、岔路口派出所未穿警服的张所长,还有领路的地质队政工科邓主任和地质队物业的王瑞明(女)一伙人闯入家中,龚景枝被绑架到岔路口派出所。当天晚上十点,被她的女儿接回家。
◇邹注娇,女,七十多岁,第四地质大队家属。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上午,邹注娇得知龚景枝被绑架的消息后,就立即打电话给龚景枝,问她在哪里。得知龚景枝在岔路口派出所,邹注娇立即赶到派出所。派出所警察就把邹注娇非法扣留,不准离开,并非法没收了她的居民身份证。当天晚上十点多,被她的女儿接回家。
◇倪细心,女,七十多岁。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上午,在城区步行街,“610”头目程胜利碰见瘦小体弱的倪细心,程胜利抓住她的手,把她拖到附近派出所,程胜利力气很大。倪细心在派出所讲大法真相,当天上午十一点多回家。
◇程卫平,女,五十九岁。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二日正值中共病毒(武汉肺炎)疫情期间,程卫平在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旁讲真相救人,遭不明真相的警察纠缠,因当时量体温正常,被放回家。十三日上午,程卫平被咸安区官埠派出所绑架,在官埠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天后,十四日早上被劫持到咸安区拘留所非法关押十五天。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六日,通城县沙堆镇法轮功学员郑文华、郑小华在他们工厂大门口被通城县公安局警察绑架,还在宿舍被非法抄家,后被非法关押在县看守所。
◇雷胜平,女,五十多岁,赤壁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零年十月六日,家人发现雷胜平失去联系,经多方打听,才知道雷胜平被绑架到了赤壁市拘留所。赤壁市国保人员不仅没有通知她家人,封销一切信息,还到雷胜平家多次骚扰她的家人。
◇黄春华,女,八十二岁,二零二零年四月九日,黄春华去张贴真相不干胶救人时被摄像头看到。温泉一号桥派出所警察到她的家中绑架了她,把她劫持到一号桥派出所非法关押,并被非法抄家,抢走了大法师父的法像。当晚,她的儿子把六十60多岁的退休女医师。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日上午,丁晓兰、佘庆华与张为卿结伴到汀泗镇的一个村子讲真相救人,被不明真相的世人诬告后被绑架。丁晓兰、佘庆华被劫持到通山县看守所异地非法关押十五天后回家。
◇魏金仙,女,六十多岁,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前后,在街上向人讲法轮功真相救人时,遭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警察便衣多人守在魏金仙回家的巷子路口强行绑架,下落不明。
◆被骚扰的部分实例:
自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零年以来,湖北省咸宁市多名法轮功学员遭到公安局、辖区派出所户籍警、社区人员及单位领导的骚扰,要求照相、签字、谈话,实质是为日后的“人脸识别”和“姿态识别”收集所谓的数据资料。这是咸宁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市区耗费二亿资金安装七百个高清摄像头和人脸识别仪,侵犯百姓人权,迫害百姓。
◇温泉区被骚扰的部分法轮功学员是:龚禄福、陈腊荣、陈建平、汪礼迪、章琪、龚景枝、李金桥、黄春华、蔡会兰、方锦莲、刘云霞(二次)、吴娴意、郝玉芳(二次,被敲门骚扰,被打电话骚扰)、孟婆婆(被非法闯入家中骚扰)、江婆婆(被打电话骚扰)、黄芬芳(被非法闯入家中)、李学平(被非法闯入家中)、郑荣珍(非法给她丈夫打电话骚扰)、方锦红(被非法打电话)、梁莹(被非法打电话)、张军(被非法闯入家中)、董月桂(被非法闯入商店里)、陈元新(被敲门骚扰)、杨小华(三次,被非法闯入家里、被非法闯入商店里)、龙忠良(被非法敲门、威胁)、张桂兰(二次,被非法闯入家中)、蔡会兰(二次,被非法闯入家中,被非法照相)、庞新明(二次,被逼迫签字)、邱晓春(被非法闯入家中)、任会芳(三次)、陈婆婆、毛爹(被非法闯入家中)、张婆婆(被非法闯入家中)、余劲光(三次)、陈芳(三次)、陶席珍(三次)、李敏才、陈谦(被非法到上班处询问)。等等。
◇咸安区被骚扰的部分法轮功学员是:张墨香、汪信元、汪芹、商秀英(以媳妇的退休金和女儿的工作威胁)、倪丽华、章建(二次)、杨强先(以取消残疾儿子的低保威胁)、冯小米、冯小英、李大兰、施红英、吴宗伦、倪细英、丁小兰、佘庆华、罗桃英(二次)、程卫平、艾启元、徐生、张墨香(四次)、横沟桥镇二位法轮功学员,等等。
◇嘉鱼县被骚扰的部分法轮功学员是:曾宪娥、孙茴香、罗雪英、杨振丽、王小梅、徐长新、陈海水,等等。
◇赤壁市被骚扰的部分法轮功学员是:雷胜平、罗荣碧、张秀英、郝玉芳、等等。
◇通城县被骚扰的部分法轮功学员是:何国望、葛细员、李艳红、魏月秀、徐益保、李姓法轮功学员、华桃凤、雷胜利(被停发养老金)
◆诬蔑、诽谤法轮功,欺骗毒害世人的部分实例: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通山县反邪教协会(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开会,湖北省反邪教协会副秘书长罗红、咸宁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局局长熊少斌、通山县政法委副书记胡育路、通山县司法局工会主席华丽、通山县九宫山风景区管理处反邪教协会会长李志华、通山县洪港镇反邪教协会会长胡文英等参加会议并讲话。
二零一九年三月,咸宁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蒋星华一行来到通山县社区矫正中心调研。这是蒋星华书记调到咸宁工作后首次到通山县司法局调研。通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宋骄阳和县社矫中心负责人孟颖陪同。蒋星华得知在二零一五年通山县的做法被湖北省司法厅以现场会的形式在全省推广。
多年来,通山县成立了15个反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分会,还有“关爱协会”,在全县205个村子完全覆盖,村村都有管理聚会点。在邪恶的“610”和政法委的指挥下,反邪教协会为主力、各个部门配合,各行业捐款,各社团出人力,经常举办诬蔑法轮功的图片展、警示教育片巡回放映、文艺下乡演出、知识竞赛、有奖征文、宣传讲座、宣传标语、大型签字等活动,毒害世人,欺骗世人;对法轮功学员,采用利益诱惑、威胁、谎言欺骗、折磨等手段。
二零二零年三月六日,通山县反邪教协会(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借防疫机会,向社会公开发出《倡议书》,做出大量的反邪教宣传品,并深入千家万户,要求世人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邪党和政府打好抗疫战争,防范邪教,公开点名法轮功。这个活动,通山县反邪教协会会长戴由定、副秘书长梅前文和汪荷香表现最为突出,最为邪恶和卖力。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通山县反邪教协会(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在龙华古寺举办“二零二零年通山县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培训班”,到会一百五十多人,发放反邪教宣传单三百多份,咸宁市统战部廖时学、通山县国保大队副队长张建新到开会现场,通山县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石立炳讲话,怂恿通山县反邪教协会继续努力。
新唐人电视台是对全世界传播真相的媒体,敢于讲真相,不收费,是揭露中共谎言、欺骗世人尤其是中国人的最有力的媒体之一。中共非常害怕这个媒体。蒋星华也是如此,他利用手中的权力,要挟咸宁市广电局封锁新唐人卫星电视信号,干扰世人了解真相的通道。
蒋星华迫害法轮功的更多事实,请参见明慧网《二零一九年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概述》、《二零二零年湖北省咸宁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湖北省咸宁市政法委书记蒋星华罪恶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