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07
编号:
E000146572
中文姓名:
许冰
姓名拼音:
Xu B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审判长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法院许冰,办公电话:0416-8152021,手机:18941603995
迫害事实:
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法院法官。

自二零二零年八月,锦州市法轮功学员的被非法构陷案统一交由凌海市检察院、凌海市法院办理。从近期已经被冤判几个案例中可见,办案程序被明显简化、加快,凌海检察院、法院根本不是在遵照法律审查、审理案情,只是在服从和履行已经被锦州市政法委内定了的构陷结果。如,法轮功学员刘万胜(男,六十六岁)被冤判六年、罚金一万元;孙继萍(女,六十八岁)与其丈夫周永林(六十九岁)各被冤判五年、罚金各一万元。

二零二零年九月四日,凌海市法院以视频开庭的方式非法庭审刘万胜,正义律师作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九月三十日,凌海市法院罔顾事实和法律,诬判刘万胜六年刑期,勒索罚金一万元。审判长(主审此案):许冰(女)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五日上午九点至十点半,锦州市凌海市法轮功学员周永林和孙继萍夫妇遭凌海市法院非法视频庭审。当庭没有审理结果。在非法庭审中,主审法官许冰明显想走过场,想简化程序、推进审理速度,但两位代理律师强力争取,充分表达了无罪辩护的意见。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法院拒绝出具判决书,主审法官许冰告知家属,案子已经送到锦州中法了。三月二十六日,锦州市中级法院非法维持凌海市法院对孙继萍与丈夫周永林每人各五年刑期、罚金各一万元的枉判结果。

凌海市法院于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四日上午对法轮功学员李凯非法庭审,律师为李凯做了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本次庭审名义上是公开开庭,但是凌海市法院不允许任何人参与旁听,包括近亲属。凌海市法院办案法官许冰、凌海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周莉莉。此次对李凯的“庭审“中,凌海市检察院检察官建议对其冤判的刑期是七年。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李凯被凌海市法院非法判刑六年、罚金一万元。凌海市法院主审法官许冰,陪审员:傅双、尤岩,书记员苏漫力。凌海市检察院检察官周莉莉、助理检察官周扬。

凌海市法院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日上午非法开庭审理王瑞凤被构陷一案。因不许旁听,结果不详。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法轮功学员孙丽娟在家中被凌海法院视频开庭,律师和家属辩护人当庭指出公诉人违法,证据不充足且与本案毫无关联,公诉人无言以对。经过一小时的庭辩,公诉人对辩护人提出的质疑均未回答便草草收场。最后,公诉人建议刑期五年并处罚金。凌海法院法官:许冰,凌海检察院公诉人:李艺聪。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孙丽娟的家属接到凌海市凌海法院的判决书,孙丽娟被枉判五年,勒索罚金一万元。现孙丽娟家属正在为她上诉至中级法院。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锦州市凌海法院对王瑞凤,第二次被非法开庭是在网上用手机开的。原来通知家属下午两点钟开庭,结果,临时通知提前半小时,一点半开的。

开庭时间很短,不到二十分钟,就是检察院的念了新改的意见,没有新事实,没有新证据,就是之前写情节较轻,建议2年6个月,这次把情节较轻删除了,建议4年6个月。

家属当庭提出,没有新事实,新理由,莫名增加近一倍的刑期,这是检察院不顾事实,不顾法律,滥用职权,要对检察院的违法行为进行控告。法官许冰说控告她不管,可以到别的地方告。

家属作为辩护人在庭上陈述,根据新闻出版总署50号令,我们的物品不是犯罪证据,法轮功不是邪教(注: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公安部认定的14种邪教组织中根本就没有法轮功。也没破坏法律实施,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公安局警察做假证据,等等,但是书记员没有记录那么多,家属提出抗议。最后,家属跟许冰说,次日要邮寄一份今天开庭的辩护词,补充放到卷里。

家属问什么时候能下判决?许冰说要合议庭商量之后。家属表示下完判决,就上诉。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八日,锦州市法轮功学员黄素琴(七十三岁)遭凌海市法院非法开庭,凌海检察院建议刑期是三至七年,主审法官是许冰。该法院以疫情为借口不准家属参加旁听。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七日,辽宁省锦州市凌海法院法官许冰打电话给为法轮功修炼者郭淑芬和贾精文做无罪辩护的正义律师,告知他原定7月6日对郭淑芬和贾精文进行庭审不让其来为二人做无罪辩护,说即使来了也不让进法院。

据悉,凌海法院目前已经预谋好了准备给郭淑芬和贾精文定好了要非法判刑几年。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上午九点多,凌海市法院同时非法庭审锦州市法轮功学员康桂云、刘宝莲、金晓梅、张英玲、陈文学、李淑芳、刘玉荣,其中康桂云和刘宝莲因“取保”,在凌海法院参加庭审,其他五名于锦州市看守所通过视频开庭。主审法官许冰,当庭未宣判审理结果。

二零二二年八月,锦州市凌海市法院下达非法判决,其中张英玲、金晓梅都被枉判三年、罚金五千元;康桂云两年半,罚金五千元;刘玉荣、李淑芳、陈文学皆被非法判刑一年,罚金两千元;刘宝莲非法刑期一年,缓刑两年,罚金两千元。

前凌海市法院法官许冰,经手枉判过多名大法弟子,当被亲属和辩护人质问为什么不依法判决时,说自己说了不算,得听上级领导的,这个“领导”不是法定的上级法院、检察机关,是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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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