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九月二十二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对法轮功学员刘春爱、闫永、岳利永、李爽开庭。庭审从上午九点至下午两点。虽然没有结果,但是检察院建议量刑特别重,本案直接责任人刑庭法官张岩,本案直接责任检察官唐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