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六日上午9时,承德县法院通过远程视讯的方式,非法庭审承德市兴隆县法轮功学员赵怀荣。审判长王玉杰和审判员王富无视辩护律师和当事人的无罪辩护,知法犯法,滥用刑法三百条,判处赵怀荣一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以及两万人民币的罚款。赵怀荣本人已上诉至承德市中级法院。
二零二零年九月三十日,赵怀荣的家属收到了来自承德县法院的缴纳罚款的通知罚单。中共对法轮功学员不仅在肉体上进行酷刑折磨,在精神上强制洗脑转化,同时对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采取残酷的经济迫害等,给无数个法轮功学员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