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孙茜(加拿大国籍)于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九日,被北京公共安全保卫分局及北京朝阳区大屯派出所从家中绑架,后被非法批捕,北京朝阳检察院两次退补后,被非法追诉。二零一七年五月份,孙茜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非法羁押期间遭到辣椒水喷面、连续两周全天戴镣铐、强制洗脑等酷刑。。
家属及律师已分别于二零一七年五月末、九月中旬,向纪委监察委、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北京市公安局信访中心等部门递交控告信,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受理,或拖延不予处理。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一日,代理律师在京控告了对孙茜错误适用刑法第三百条实施非法拘禁、枉法追诉的北京市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局长,及涉嫌酷刑虐待罪行的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本次控告分两部分,一是继续控告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对孙茜的滥用酷刑,要求公开录像,公平公正执法;第二是控告北京市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局长郝志刚和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欣蓄意错用、滥用刑法第三百条,蓄意制造冤案,枉法强加罪名,枉法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罪 、滥用职权罪、涉嫌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上午,孙茜案第三次开庭。孙茜在非法关押近三年半后,被北京朝阳法院枉法重判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