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海珠区法院是广州市两个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定点法院之一,广州市增城区、黄埔区、天河区、海珠区、番禺区和南沙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案例,均由海珠区检察院和法院非法起诉和诬判。
海珠区检察院原检察长何素梅在任职期间,海珠区检察院至少非法起诉了41位法轮功学员。均由第一检察部负责编造,大部份检察员参与其中,已经确认的有:许为国、陈心敏、许洁霞、陈程、叶唯伟、林继深、赵晓凯、柴姝、孙立波、朱俊祺、黄洁莹、廖小凤等。
法轮功学员刘金焕于二零二零年五月十八日被广州市番禺区公安局与钟村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六月十六日,刘金焕被番禺区检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零年八月,刘金焕被构陷到海珠区检察院,九月底构陷案卷被移送到海珠区法院,办案法官是陈荫亭,检察员是林继深。
法轮功学员刘金焕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庭审,审判长周征远,审判员王洁,检察员林继深。
二零二一年七月六日,张春河被构陷到增城区检察院,八月初转到海珠区检察院,经办的检察员是林继深。
二零二二年七月,李德生被海珠区法院非法判刑宣判四年,勒索罚金五千元。据悉,李德生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不法人员包括:审判长王洁,审判员贾存锦、衣海君,检察员林继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