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上午,杨海霞被杜蒙县公安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下午杨海霞被「取保」回家。刘淑萍在自家楼道里被杜蒙县公安局中心派出所警察刘方武和庞勇绑架,直接拉到县中医院体检,刘淑萍不配合,又被拉到县公安局铐坐在审讯室的铁椅子上,警察王忠革和刘方武对她进行非法审讯,逼迫她签字。刘淑萍不签,警察把她脑袋往下按到桌子上,双手拧到背后戴上手铐,警察拿着印泥拽着刘淑萍反铐的手按手印。当日下午两点多钟,刘淑萍被放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