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146712
中文姓名:
刘扬
姓名拼音:
Liu Y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刘扬 电话: 0431-85887057
迫害事实: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检察官。

二零二零年七月三十一日,长春市法轮功学员于爱丽被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检察官是刘扬(女),家属给刘扬打电话请求不予批捕,刘扬态度不好,说:于爱丽是我批捕的。

长春市法轮功学员谢蓉春、徐丽娜夫妇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日在家中被绑架。五月十一日,二道区公安分局将谢蓉春的案子递交到朝阳区检察院。九月二十九日,长春市朝阳区法院视频开庭,主审法官赵若愚,朝阳区检察院公诉人刘扬。长春市法轮功学员谢蓉春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左右被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31/长春高级软件工程师谢蓉春被非法判一年半-437912.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21/长春市于爱丽被非法批捕-瘫痪丈夫失去照顾-41075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