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宏光与教育局局长鲍冰源、书记汤小平等人在2005年10月宏克力镇教师大法弟子王敏,因在学校给学生讲大法真相被恶人举报,不许王敏正常上班,强迫她写“不修炼的保证”。虽然家人替写了“保证”,可2006年3月份开学时,不但不许王敏上班,而且强迫王敏每月拿出350元工资另雇人代课,使王敏及家人的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期间宏克力中心校扣发法轮功修炼者孟丽春在被非法劳教三年间的全额工资,三万多元。孟丽春劳教期满后,多次索要工资,中心校校长刘宏光以各种借口不予归还,给孟丽春生活上、经济上、精神上造成极大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