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19日早晨约5点钟左右,蒙阴一中二分校副主任冯友兰和公安610人员王伟来到伊淑玲家,说要依照法律程序要带她到劳教所解教,被她严辞拒绝。法轮功学员被劳教时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劳教书上都无本人签字的情况下就非法劳教,解教安排上班无非是继续实施迫害的幌子而已。
2005年10月29日晚上约九点三十分,蒙阴一中二分校工会主席杜兴太、教导处副主任冯友兰带着县610、公安610企图非法绑架她,伊拒绝开门。县610就连人带车堵在楼梯口,堵了一夜。在此种被逼无奈的情况下,伊淑玲把床单撕开接起来从六楼下地走脱。伊淑玲再次被迫流离失所。
追查山东省蒙阴县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类延成、焦玉香、姜立杭、王淑贞等的通告(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山东省蒙阴县“六一零”主任类延成、副主任焦玉香、工作人员邢宪英、付守忠;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济南)所长姜立杭、副所长刘玉兰、一大队副队长耿筱梅、警察王淑贞、张咏梅、刘建惠、五大队队长牛学莲、警察赵杰、孙娟;蒙阴县一中二分校工会主席杜庆太、教员冯文学、冯友兰;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王主任;蒙阴县公安局;新泰看守所;蒙阴看守所;蒙阴县中医院;常路镇农村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