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5年9月21日晚李沧分局蹲坑的恶警们非法搜查大法弟子孙虹、闵惠荣夫妇家(住李沧区振华路),象强盗一样翻箱倒柜,衣物扔的满地都是,只要是带包装的东西全部打开,甚至连天花板上的灯罩都拧下来察看,在没有抄出任何想要的东西后,将家中15000多元现金及两人的电话、钱包全部拿走,孙虹刚刚买的汽车也被扣留。……随后几天,在孙、闵不知道的情况下,李沧区×教科的恶人孙巍峰和刘勇又非法私自到他们家中洗劫了几次。
现已查实孙、闵家被非法搜家两次没收的财产包括:现金25000元,私人存折(包括孙虹的工资卡)、房屋贷款存折、私人轿车,并强行没收了房屋钥匙。没有任何清单,并一直不告诉家人,还少了什么不知道。后家人多次找派出所交涉下,钥匙、和房屋贷款存折被要回,但现金、工资卡和私人轿车一直拖着不给。恶人的阴谋就是要把扣留的东西作为“证据”而据为己有。古人云“盗亦有道”,可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警的流氓行径甚至连强盗都不如。
2005年9月22日上午,青岛市李沧区“邪教科”的刘勇、孙巍峰等恶警恶人从青岛市泡花碱厂绑架了正在工作的崔鲁宁,随后到她所住的碱厂宿舍的家中非法抄家长达4个小时,抢劫了两车物品,其中包括计算机、打印机、电视机、光驱、现金、存折和许多生活用品。恶人在非法抄家时,还用崔鲁宁的小灵通给与之有过联系的人打电话,询问对方是谁,并发短信称:“小崔出事了,赶紧到她家来,别的就不多说了。”妄图引诱抓捕更多的大法弟子。走时,他们又威胁崔鲁宁的邻居不准告诉任何人崔鲁宁被抓的事。
青岛市李沧区警察,刘勇、孙巍峰等人在没有任何所谓的证据的情况下,经邪恶610授意,想方设法伪造证据,为了掩盖这种严重违法的邪恶做法,在案件的侦查阶段,违背中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阻挡孙虹、闵惠荣的家人为他们聘请的律师介入案件。
山东省监狱(济南男子监狱)教育分监区监区长李强,在迫害法轮功学员中也起了一定的坏作用,在人员调整中,也被取消了实权,不再有管理被关人员考核的实权。
迫害积极追随者、直接责任人是伪法官柳林、李沧区法院院长于建立、副院长逄大川、庭长金××(女)、李沧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牟孝禹、王子兴、公诉科科长王成新、青岛市李沧分局X教科(指:反法轮功科室)科长魏振青、李沧分局X教科副科长刘勇、李沧区X教科主任:孙巍峰;
山东省中医药大学及其它学校大法弟子遭迫害案例(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24/214996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