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24
编号:
E000014767
中文姓名:
邓少军
姓名拼音:
Deng Shaoj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金川集团公司党委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邓少军手机:13909457718
邓少军的妻子张立宏,手机13830598802,在金川集团公司档案馆工作,已退休。
迫害事实:
汉族,一九五四年三月出生,甘肃静宁人。一九九九年,任甘肃金川集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邪党党委副书记,二零零七年任金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任甘肃金川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一零”小组组长,直至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退休。退休后全家移居兰州市。

美国政府正式启动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的制裁,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明慧网发表《通告》,美国政府将严格审核赴美签证,对人权及宗教迫害者、迫害法轮功者,拒发签证,拒绝入境,冻结海外资产等,包括移民签证和非移民签证(如旅游、探亲、商务等),迫害者的配偶、子女也在惩罚之列。现在,甘肃金川集团公司原“六一零”小组组长邓少军已被民众举报。

邓少军任职期间,积极配合邪党“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指挥其所在金川公司科技馆举办了多次大型诬蔑法轮功和宣扬谎言的展览,命令其下属的各个二级厂矿、机关、学校组织人参观;金川集团公司所辖区域内沿街挂诬蔑大法和宣扬谎言的横幅、展板等,利用金川公司宣传部,通过电视、媒体长时间大面积散布谎言和毒素,毒害公司职工及居民,还亲自多次在公开的会议上诬蔑大法。

邓少军任职期间,还在其所在金川集团公司邪党委出台了详细迫害法轮功学员细则的文件——金党委发第零五号文件,通过连坐处罚的方式,挑动各二级厂矿持续对法轮功学员施加迫害,手段有洗脑、限制人身自由、开除、经济迫害等手段并延续至今。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 以来,金川集团有限公司在其恶党党委和“六一零”小组的指挥下,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执行邪恶的“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政策;在金川科技馆举办了至少三次大型诬蔑大法和宣扬谎言的展览,命令其下属的各个二级厂矿、机关、学校组织人参观,配合金昌市610在公共场合、金川集团办公楼前沿街挂诬蔑大法和宣扬谎言的横幅、展板等,邪恶党委直接领导的电视台和报纸更是被利用,长时间大面积散布谎言和毒素,毒害众生。

金川集团邪恶党委和“六一零”小组协同暴力工具─公安处(现在是龙首公安分局),具体对大法弟子实施残酷迫害,公安处留下了在迫害大法弟子过程中表现最邪恶的代宝吉(冶炼厂保卫科)、邢富强(动力厂保卫科)还有米宝明、张树伟,组成610国保科,实施对大法弟子的监视、抓捕、抄家、酷刑逼供,在公安处办公楼上专门设有刑讯室,里面有它们发明的各种酷刑。

参与迫害的相关责任人包括:金川集团公司党委邪恶书记李永军、副书记邓少军、常委李逢国、《镍都电视台》邪恶台长李东升、节目主持人包淑艳、《镍都报》邪恶责任编辑晏书怀(音)、劳动工资部、人力资源部邪恶部长胡耀琼、金川集团公司公安处(现改名龙首公安分局)邪恶副处长韩钟玉、政委王冀安、政保科恶人代宝吉、邢富强、戴常军、杨增智、季树平、赵守杰、王斌等及610小组打手恶警冀庆新、米宝明、张树伟等。

二零零零年,金昌公司把去北京上访的和不写保证书的,由单位保卫科送到金川公司消防队办洗脑班,不给发工资,行李自带,吃住在消防队,不写保证书就不让出去。当时被送进洗脑班的法轮功学员有:
动力厂:李波、魏秀兰、魏秀芬、刘志萍、郭红
第一冶炼厂:刘政
第二冶炼厂:杨秀芳、安宏全、张永龙
第三冶炼厂:杨晓川
运输部:魏安月、苏建军
二矿区:马跃芬、刘若兰
三矿区:谢科同
镍钴研究设计院:毛伟
镍都实业公司:王秋娥
当时参与迫害的有金川公司邪党委书记邓少军、公安处处长杨惠国、韩钟玉以及各个单位的保卫科。

二零零零年三月三日,毛伟被金昌市龙首分局和金川集团公司绑架到金川集团“法制学习班”,限制人身自由,每月只发三百元生活费,强制与吸毒人员一起从事重体力劳动。主要责任人原金川集团公司副书记邓少军、原金昌市龙首分局局长杨惠国、原金昌市龙首分局国保科科长冀庆新。

六年来金川集团公司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情况如下:被非法判刑的大法弟子名单:郭红、单思源、崇金霞、 安占峰男、张永龙、马志刚、吴开礼、樊永成、魏安月。被非法关押大法弟子名单:(二零零零年三月三日到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十六日)马跃芬、杨笑川、李波、刘政、魏安月、张永龙、安洪全、郭红、王月娥、杨秀芳、刘若兰、刘志萍、魏秀兰、魏秀芬、苏建军、毛伟、谢科同、马志刚。被非法劳教、被非法开除工作的大法弟子名单:马跃芬、杨笑川、李波、赵佩文、王金平、许勇、孙爱玲。

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九日,邓少军参与金昌市六一零召开的自一九九九年以来迫害法轮功所取得的犯罪经验总结大会并接受“表扬”,安排部署迫害步骤,还奖励一批在六一零指使下积极参与迫害的集体和个人。甘肃省六一零负责人,金昌市领导马森、李生伟、赵殿玺、赵永瑞,金昌市公安局局长陈涛,八冶建设集团公司领导陈云虎到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9/主导迫害法轮功-甘肃金川集团公司原610邓少军被举报-395583.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25/被冤判六年-甘肃工程师毛伟控告江泽民-316180.html
甘肃省金昌市法轮功学员经历的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18/甘肃省金昌市法轮功学员经历的迫害-284143.html
甘肃省金昌市「六一零」十三年罪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6/7/258626.html
甘肃省金昌市政治打手诽谤法轮功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21/甘肃省金昌市政治打手诽谤法轮功-254475.html
甘肃金川集团公司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13/大陆各地迫害机构恶人录(3-13-2012)-253977.html#12312224625-4
甘肃金昌大法弟子毛伟被绑架的更多情况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19/151124.html
甘肃大法弟子魏秀芬遭受迫害经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7/148497.html
金昌市金川集团公司恶党人员邓少军犯罪事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2/142245.html
甘肃金昌市金川集团有限公司犯罪事实(图)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11/122564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