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日下午一点左右,沈阳市于洪区南阳湖派出所杨鹏(音)给法轮功学员王洪书的女儿打电话,问王洪书在哪住,在做甚么,对王洪书进行电话骚扰。其它信息后续补充。
二零二一年八月九日,沈阳市于洪区南阳湖派出所警察杨朋,再一次给法轮功学员王洪书的家人打电话,让八月十日去南阳湖派出所一次。不知道什么事。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下午四点左右,沈阳市于洪区南阳湖派出所警察杨朋给王洪书的女儿打电话说,二十五日去市公安局做笔录。
八月二十五日下午两点左右,他女婿和他妻子架着他,和警察杨朋一起坐着私家车来到了铁西区公安局,在车上时说给你录个像,因你不能行走,大约录了一分左右。到了铁西体育场附近公安局档案办案中心,一进门首先做了人脸识别,还做了身体检查,检查腰部,因以前腰部被迫害骨折,打上钢板。
检查身体后,由妻子和女婿架着到了三号房间非法审讯,因当时不能坐椅子,只能半躺着被非法问询, 由南阳湖派出所警察杨朋电脑打字,王宇(好像是个副局长)问,王洪书当时什么都拒绝回答。不知他写了什么,就问你请不请律师?你在家监管居住,随叫随到,说什么你搞法轮功传播活动,什么不能和外界联系。非法审讯20多分钟,又由家人将他架到私家车上,王宇和杨鹏开自己的车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