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02
编号:
E000147780
中文姓名:
李志伟
姓名拼音:
Li Zhiwei
性别:
职务职称:
警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重庆市公安局一处一科科长。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四点,顾志仪到炼功点炼功,在大门口外被重庆市公安局一处一科的李志伟带领一批警察绑架到重庆市看守所关押,并抄了家,把大量的书、相片、存折(经多次索取后方归还)、现金一千多元、磁盘等全部抄走价值上万元,家里翻得乱七八糟。

在家人要求警方出具抓捕手续的情况下,当天下午市公安局一处科长李志伟带来了一份公章盖得模糊不清(只有外面的圆圈能看清)的刑事拘留通知书来,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

二零零零年八月十八日,张全良在家照顾瘫痪的岳父,得到要被绑架到大渡口区政法委办的法制学习班、强制不准修炼法轮功的消息。张全良只有离家出走,把照顾老人、病人、孩子的一大摊子事留给了妻子。一个月后岳母放回家。二零零零年九月三十日中午,张全良的妻子刘之兰接到单位电话通知,要她下午到派出所去,很明显要绑架她到洗脑班强制不准炼功,她也只有离家出走了。当时家中儿子才一岁多,岳父和姨姐刘之梅生活都不能自理。岳母是一位快70岁的老人,当时公安局一处的贺处长和警察李志伟、户籍刘毅、居委会书记主任还经常来家里骚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11/一家优秀人才的重重苦难-41483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