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147830
中文姓名:
翟鹏
姓名拼音:
Zhai Peng
性别:
职务职称:
警员
工作单位名称: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安宁区开发区派出所片警 翟鹏 13399318610
迫害事实:
开发区派出所警察。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崔承香因坚持信仰法轮功,拒绝配合邪党社区、街道、派出所签所谓的“四书”,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被安宁区开发区开出所、社区街道、区国保大队40多人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资料以及15万多现金,开发区派出所非法拘留2日后,于九月五日晚,送往甘肃省兰州市第一看守所,九月三十日晚,以“监视居住”为由,送回家中。

甘肃兰州安宁区大法弟子崔承香,十一月十日,派出所通知她到派出所去签个单子,中午崔承香去派出所,没人,就下午又去了,结果派出所就把人非法扣下,1天后,才通知家属。现在崔承香被非法关押在兰州第一看守所。

参与人员:开发区派出所李所长(正)、开发区派出所警察翟鹏、开发区派出所辅警祁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安宁区公安分局向安宁区检察院提请批捕,安宁区检察院在十一月十二日准予批捕。大概十一月中旬的时候,派出所片警翟鹏让崔承香家人领回了十六万元钱,里面带字的钱都被扣下了,没给家人。随后,安宁区公安分局将对崔承香的构陷案卷宗移交到安宁区检察院,安宁检察院十二月十四日移交给城关检察院,城关检察院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向城关法院提起公诉。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3/20/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开庭-崔承香驳斥莫须有罪名-457924.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13/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15055.html#201112233218-22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