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下午,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区分局、石门寨派出所开着四辆车,来到秦皇岛海港区石门寨镇东塔村,把车停在村外,伙同东塔村村代表张金良、村书记张金宝,来到法轮功学员张有英家。
一行人大约也有三十人,其中有一人是石门寨镇上的寇新颜。来人说是张有英家门前贴着关于法轮功信息的对联,有人拍了照片,发到网上告到了市局,市局就找下面过来了。
大约是下午五点,张有英和不修炼法轮功的丈夫李文仲被劫持到公安医院体检,然后非法关押到秦皇岛拘留所,说是拘留半个月。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九日下午六点多钟,寇新颜和张金良又来到了法轮功学员李玉梅家,强迫李玉梅签字“保证不修炼法轮功”。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张金良、寇新颜还有一位石门寨镇的副镇长,又来到李玉梅家,强迫李玉梅签字放弃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