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于文泽被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七日,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向鞍山市铁东区法院提起公诉迫害于文泽老人,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一日、十二月十八日非法庭审,于文泽老人本以为等着回家了,可哪里想到上当受骗了。于文泽老人被戴上手铐、脚镣拉到法院非法庭审,因为老人耳聋,听不清在非法庭审中他们都说了些甚么,当时到庭的有鞍山市铁东区检察院的公诉人李霓和高欣,以及于文泽老人家属请的两名常人律师,鞍山市铁东区法院的法官高泰、两名陪审员张晓复、徐德辉,书记员刘鹏。鞍山市铁东区法院剥夺了家属参与庭审的权利。
于文泽老人后来回到看守所后才知道自己被陷害冤判了四年,罚金一万元。家人被威胁不许上明慧网曝光,上网就抓人、不许孙子升学等理由恐吓。